职业与健康杂志

期刊简介

  《职业与健康》杂志,为半本月刊,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的“优秀期刊”。系中华预防医学会和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天津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主办,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苏州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天津市永久医院协办,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预防医学综合性大型医学科技期刊。《职业与健康》杂志已被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度(CJFK)、美国化学文摘(CA)、万方——数字化期刊群等科技数据库收录。其内容是以职业医学、预防保健、基础医学为中心的全科医学范畴。以反映和交流全国各地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卫生保健等科学实验与临床实践经验资料为主体,以全刊的学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为其特点,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一本全科医学杂志。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职业及环境有害因素对人体影响的基础性研究;职业流行病学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职业病临床分析、诊治新法、病例报告或讨论;化学中毒事故的现场抢救、医疗及急救;工业卫生管理、卫生标准、卫生毒理学研究及环境有害因素监测技术;劳动防护工程技术及评价;卫生监督管理经验交流;与职业相关疾病或新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研究;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学校卫生;农村卫生等。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76号。邮政编码:300011电话:(022)24333470,24333471传真:(022)24333470,24333471E-mail:zgzyyjk@yahoo.com.cn


全国首个!医务人员这9类行为被禁

时间:2025-03-27 17:10:02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通知,明确禁止医务人员进行健康科普的九类行为。这一举措引发了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人们对医务人员在健康科普中角色和责任的深入思考。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对于健康知识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医务人员作为专业的健康管理者,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公众的健康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一些医务人员在健康科普的过程中,存在着误导性、夸大其词甚至违法的行为,给公众带来了困扰。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科普行为,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国家卫健委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医务人员健康科普的九类禁止行为。

二、九类禁止行为的具体内容

  1. 不得散布未经证实的健康信息:医务人员在进行健康科普时,必须确保所传播的信息是经过科学验证的,不能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健康观点和方法。

  2.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医务人员不能通过夸大其词、虚构事实等手段来推广某种产品或疗法,以免误导公众。

  3.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在科普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4. 不得擅自诊断疾病:医务人员在科普活动中,不能以个人名义对他人进行诊断或推荐治疗方案,应该引导患者到医院进行专业检查和治疗。

  5. 不得进行非法行医:医务人员不能利用科普活动进行非法行医,包括开展诊疗活动、开具处方药等。

  6. 不得进行商业推销:医务人员在科普中不能进行商业推销,不能将科普活动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

  7.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医务人员在科普过程中,应该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权利,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中伤他人。

  8. 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医务人员在进行健康科普时,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背医学伦理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9. 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医务人员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组织活动,更不能在科普中使用非法组织的名义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为什么禁止这些行为?

这些被禁止的行为,一方面可能会给公众带来健康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损害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例如,散布未经证实的健康信息可能会导致公众采取错误的健康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后果;进行虚假宣传和商业推销则可能误导公众,损害消费者权益;泄露患者隐私更是侵犯了患者的权益。因此,禁止这些行为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四、如何加强监管和执行?

国家卫健委已经明确表示,将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科普行为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医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此外,公众也应该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各种健康信息,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

国家卫健委明确的这九类禁止行为,为医务人员的健康科普工作划定了红线,也为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能够营造一个健康、科学、有序的健康科普环境。